1.医药代表在本院开展药品、耗材、医疗设备等宣传、推广活动的,须提前一周向本院行风办提出申请,事先填写《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》,经同意后,发送至行风办电子邮箱(wx5yhfb@163.com)预约登记,行风办确定时间,安排相关部门和科室接待。
2.接待时间:周二、四08:30-11:00、14:00-16:00
3.接待地点:医患沟通接待室
4.医药代表、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来院访问需严格执行医药代表、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来访接待流程。
5.严禁任何科室、人员私自接待医药代表,亦不允许医药代表私自进入科室、诊室、病房等区域进行有关产品推介和促销活动。一经发现,情况属实:
(1)相关科室、人员视作违规行为处理。
(2)对约谈来访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,提出警告;如出现第二次违规行为,通知相关部门介入处置。
6.接待工作主要是收集医药代表、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提供的资料、听取关于新药、特药、设备及耗材等信息介绍。
7.接待由被访问科室人员组织参加,原则上不少于2人,接待结束后保留信息资料交于行风办。
8.实行医药企业诚信管理。凡是来访医药代表与备案名单信息不一致、医药代表违反本院接待流程和相关规定的,一律不予接待,并记入医药企业诚信档案。
附件:1医药代表来访接待流程
2.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
3.医药代表在院活动登记表
4.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表
5.医药代表参加医药企业举办的学术会议(讲座)审批表
附件1
医药代表来访接待流程
医药代表、设备及耗材供应商来访
先进行网上预约(wx5yhfb@163.com)
接通知后至行风办登记、领取和佩戴《医药代表证》
行政楼一楼电梯保安处登记(表格附件2)
指定接待室(医患沟通接待室)
相关科室人员接待,工作交流来访
<医药代表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>
保留信息资料表格,交至行风办
离院
附件2
医药代表预约登记表
医药代表姓名 |
|
所在公司名称 |
|
职务 |
|
个人联系电话 |
|
申请来访日期 |
|
确定来访日期 |
|
是否有随行人员 |
|
|
|
随行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|
|
||
来访目的
|
|
||
来访内容
|
|
||
主要诉求 |
|
附件3
医药代表在院活动登记表
日期: |
来访单位: |
来访内容:
|
来访单位负责人: |
接待人员: |
附件4
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表
备案号:No.
姓名 |
|
性别 |
|
照片
|
|||
身份证号 |
|
||||||
学历 |
|
||||||
专业 |
|
||||||
是否具有二年以上医药领域工作经验 |
|
||||||
所代表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 |
|
||||||
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|
|
||||||
法定代表人 |
|
||||||
合同(授权)起始日期 |
|
合同(授权)终止日期 |
|
||||
授权类别或品种 |
|
||||||
培训 |
科目 |
|
|||||
时间 |
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|
||||||
事项变更、注销 |
|
||||||
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信息真实性的声明 |
|
||||||
登记备案平台提示 |
|
打印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5
参加医药企业举办的学术会议(讲座)
审批表
申请人姓名 |
|
所在科室 |
|
|
会议(讲座)名称及主要内容 |
|
|||
会议(讲座) 地点 |
|
举办企业 |
|
|
开始时间 |
|
结束时间 |
|
|
在外联系方式 |
|
|||
费用说明 |
|
|||
申请人承诺 |
申请人手写承诺(本人参加学术会议(讲座)期间,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“九项准则”规定):
|
|||
所在科室主任 意见 |
|
|||
科教科意见 |
|
业务分管院长意见 |
|
注:此表报行风办备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