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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患者消防安全须知
发布日期:2024年08月02日 浏览次数:

 

致住院患者及家属

您好!感谢您对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信任。医院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,同时也是大量贵重医疗设施设备的集中地。我们在救助患者的同时,也非常需要得到您对消防安全的配合理解与支持。在住院期间,请您做到以下几点:

1. 病房内请勿使用自带的家用电器设备,严禁私自使用医院氧气装置,严禁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。

2. 我院为无烟医院,全院除室外吸烟,严禁吸烟,并杜绝一切明火。

3. 电脑、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在不充电时,请及时拔下充电器及充电线,避免带电空置引发火灾;

4. 病房内配有烟感探头,请勿做出引发火灾及烟感的行为,比如使用卷盘蚊香、香薰等;

5. 病房顶面设有红色消防喷淋头为玻璃易碎材质,请勿使用重力触碰或撞击

6. 请安全地使用病房微波炉,使用微波炉专用容器进行加热,不能用微波炉加热完整的蛋类,加热食物时需有人守在微波炉旁;正确使用医院提供的电视、微波炉等电器,不使用时请及时关闭;

7. 请您配合病医院工作人员对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。

8. 为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意外事故,减少和避免因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,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几个火灾自救要点: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
要点三发生火灾时,迅速有效报警。火警电话:119;内线火警电话68585555-75110。报警时需说明:具体位置、起火原因、火灾性质、有无人员被困等。在消防救援人员到来之前,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,请听从医院工作人员指挥,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协助医护人员进行初期灭火工作。当火势不可控时,应当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指挥,立即按照安全疏散引导标志沿疏散走道楼梯往下有序撤离火灾现场,严禁乘坐电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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